Cry in the drizzle

感悟

不知道在所有的小说里都是这样,余华的小说里总会有一些我很讨厌的人物,讨厌到甚至不相信这类人的存在。像《细雨》中的孙广才这种,怎么能自私到这种地步,不可相信,还有他的一些行为举止,摸未过门的儿媳屁股这种简直是不可理喻。孙广才之后被孙广平割了一只耳朵,最后是酒醉后死在了村口的粪坑里。还有像主人公的祖母在一个夜里在树下睡着后被一条野狗吃了,令人毛骨悚然的情节。

我发现余华的小说里总是喜欢家内有三个男丁,许三观有三个儿子,孙广才也有三个儿子,只是描述的视角不同,《买血计》是从许三观的视角书写的,而《细雨》是从二儿子孙光林的视角出发的。

网评中这一段蛮喜欢的。

“1965年的时候,一个孩子开始了对黑夜不可名状的恐惧。”——余华轻而易举地将我带入他的叙述语境。面对“1965年”,书中的“我”具备了回忆的可能性和必须性。以“孩子”孩子的目光张望以往的生活——似乎表明了作家的叙述内蓄天马行空的幻想的张力。对黑夜的不可名状感,则预示着这部长篇弥漫着无边无际的神秘和压抑的黑暗。加缪曾言“一本书的结局已经寓于它的开头部分”,他指的是那些心思巧织的作品。 ——石头

书中关于鲁鲁之后的故事再没过多的叙述,蛮喜欢鲁鲁这个角色的,小小年纪有着超乎那个年纪的聪明和性格,又有着这个年纪该有的简单与纯真。双手环抱“敌人”,任他捶打撕咬,忍痛坚持不松手,但可以为解除他的小书包的危险而放弃反抗,很真实,小孩真的是很在乎他内心在乎的人,事和物的。

摘录

  • 一九六五年的时候,一个孩子开始了对黑夜不可名状的恐惧。
  • 屋檐滴水所显示的,是寂静的存在,我的逐渐入睡,是对雨中水滴的逐渐遗忘。
  • 再也没有比孤独的无依无靠的呼喊声更让人战栗了,在雨中空旷的黑夜里。
  • 阳光那时候似乎更像是温和的颜色涂抹在我们身上,而不是耀眼的光芒。
  • 回想中的往事已被抽去了当初的情绪,只剩下了外壳。
  • 我们并不是生活在土地上,事实上我们生活在时间里。田野、街道、河流、房屋是我们置身时间之中的伙伴。时间将我们推移向前或者向后,并且改变着我们的模样。
  • 我的弟弟不小心走出了时间。他一旦脱离时间便固定下来,我们则在时间的推移下继续前行。孙光明将会看着时间带走了他周围的人和周围的景色。我看到了这样的真实场景:生者将死者埋葬以后,死者便永远躺在那里,而生者继续走动。这真实的场景是时间给予依然浪迹在现实里的人的暗示。
  • 音乐是从语言消失的地方开始的。
  • 有时我也会因为寂寞而难以忍受空虚的折磨,但我宁愿以这样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自尊,也不愿以耻辱为代价去换取那种表面的朋友。
  • 恐惧和颤抖是人的至善。
  • 我越来越清楚自己干些什么时,对自己的指责在生理的诱惑面前开始显得力不从心。
  • 总之当我们凶狠地对待这个世界时,这个世界突然变得温文尔雅了。
  • 我知道想象和希望对于他的重要和必须,事实上对于我也同样如此。
  • 生命在面对消亡时,展现了对往昔的无限依恋。
  • 我突然发现了逃跑的意义,它使惩罚变得遥远,同时又延伸了快乐。
  • 她站在生与死的界线上,同时被两者抛弃。
  • 过早的自由使他像扛着沉重的行李一样,扛着自己的命运,在纷繁的街道上趔趔趄趄不知去向。
  • 当慢慢的人生长途走向尾声的时候,财富荣耀也成为身外之物,记忆却显得极为珍贵。